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拒绝“纸上谈贴”

日期:2017年07月21日 17:09

    高温来袭,我国多地开始逐渐步入“烧烤模式”,南方大范围地区最高气温也达到35℃以上。

  面对如此高温的炎热天气,许多人虽然可以坐在办公室或家里享受空调,进行避暑。但还有相当多数量的劳动者,因工作、生计等原因处在户外直面高温。根据医学,当气温超过37℃时,人长时间在户外劳动或处于酷热之中,极有可能中暑,严重时还会威胁生命。因此,在炎热的天气中为处在户外工作的劳动者及时送去清凉,送去关怀,就显得格外重要。而如何保证在高温下工作的劳动者拿到相应的补贴,却是重中之重。

  高温津贴,是国家为在高温条件下,进行户外工作,从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活动的职工进行的特殊工资补贴。于2012年6月29日,国家安全监管总局、卫生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全国总工会对《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》进行修订,进而制定了较为完整的《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》,并一直沿用至今。

  而近日,有记者对关于“高温补贴”发放进行了调查。调查中发现,因我国地域面积广,气候条件差异大,各省进入高温的时段各不相同,发放补贴的日期难统一,金额也不同。更严重的是,不少的户外劳动者难以拿到补贴或者拿到的却是少之又少,有的地方高温津贴的标准更是多年未变......

  面对种种现象,我们不难发现,虽然《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》中明确规定给予从事高温工作的劳动者补贴,但还是有个别企业明知却没有严格按照办法执行。“办法”不是“法律”,没有更多的约束,监管的力度也不到位,因此让不少的企业钻了空子。

  在高温度的条件下,不少的环卫工人、高空工作者、交警等劳动者都始终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,维持着城市的秩序,维护着城市的清洁......如此,我们更应在高温中为他们送去一份清凉,维护他们应该获取的利益。

  而如何去预防此类问题的发生,让《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》不再只是纸上谈兵,更是我们更应该关注的问题。

  有专家表示,面对高温津贴问题的频发,可以将高温津贴写进劳动合同中,以保证津贴的按时发放。相关的部门也可以协助企业制定科学的作息时间,尽可能的避免劳动者在高温下的长时间工作,造成中暑,威胁劳动者的人身安全。

  不仅如此,更是需要社会、相关部门的严格监督,以及提高企业的自觉,并且让《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》在施行中进行不断地完善。这样才能让”高温津贴“不再是纸上谈兵,让劳动者获得自身应该拥有的权利,在高温中不再“高温”。(周雨薇)

陈伟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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