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善行大爱——请关闭您的远光灯
近日,网友热议远光灯在城市道路滥用的问题,称远光灯的强光容易“迷住”人眼,引发事故。
近年来,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攀升,不文明使用远光灯的现象屡见不鲜,为交通事故埋下了安全隐患。
2016年6月9日,雷雨交加的夜晚,重庆的吴先生骑电动小摩托回家,一辆轿车从他身边驶过,并闪了两下大灯,因被晃眼,无法看清前路,一根树枝迎面插入眼睛直达喉咙,造成了极大的身体伤害。
2017年2月13日,晋城市发生一起两名学生被机动车撞飞的交通事故。因对向车辆开着远光灯,肇事车内向前看是一片白花花的光团,两名学生正处于光团中,完全无法被司机看到。当发现两名学生的身影时,司机已经来不及刹车,故而直接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。
远光灯会使人瞬间致盲,极易引发交通事故,但相比超载越速、闯红灯、酒驾醉驾等,乱开远光灯的危害性,却远远没有得到足够重视,甚至在很多人看来,这只是一种不文明行为。如今,这种不文明的行为不仅破坏了交通环境,更威胁到他人和自身的人身安全。
在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中,对机动车使用灯光作出了非常细致的规定。根据相关法律、法规规定,对于那些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驾驶人,交警部门将会对其处以罚款50元,记1分的处罚。
2017年7月8日,为形成人人参与、人人礼让的社会风气,使公众养成文明行车的良好习惯,由南宁市文明办、南宁市交通局、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、广西电台教育广播(私家车930)共同发起的“你的远光,刺眼中带伤——‘会车礼让?拒绝滥用远光灯’行动倡议发起仪式暨南宁文明市民卡发放仪式”在南宁市百益上河城举行。向全社会发出“尊重生命,守法出行;行车礼仪,从我做起;会车礼让,拒绝滥用远光灯”的号召,并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积极响应。可见,远光灯的文明使用,深入人心。
或许前行的路途中,你我的利益时常犯冲,但一味的置气只能让我们寸步难行。古人云“己所不欲勿施于人”,对于远光灯来说,不管是氙气灯还是卤素灯,对于其他车辆的杀伤力都是巨大的。挥手关闭远光灯,一个细微的举动,授予他人宽容和关怀的坚守,让这种文明的细节减少事故的发生,在体现驾车人“车德”的同时,也为生命保驾护航。
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正确规范使用车灯,这是消除交通安全隐患、确保驾驶人安全的重要保障。小善行大爱,为了您和您的家人,请及时关掉您的远光灯。(檀燕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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